襄陽市市場監管局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適應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科學應對、及時控制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消除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在產品生產加工環節中發生的由于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對公眾人體健康或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或可能構成危害,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等。
1.4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快速反應、處置有力;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防治結合,長效監管。
1.5事件分級根據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等因素,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可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Ⅳ級以下情形的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列入分級。
1.5.1特別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Ⅰ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1)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或者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人員死亡的;或者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2)不具有即時致死性,但對公眾身體健康產生嚴重損害,造成特別巨大社會影響的;(3)危害涉及多個省級行政區域,并有進一步擴散的趨勢的;(4)涉及跨國或跨地區(香港、澳門、臺灣),影響國家聲譽的;(5)事件危害嚴重,超出省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
1.5.2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Ⅱ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產品質量事件:(1)造成10人以下死亡的;或者造成傷害人數50人以上100人以下,并出現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達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2)對公眾身體健康產生較嚴重損害,造成巨大社會影響的;(3)在一個省級行政區域范圍內的10個以上(含10個)地、市造成危害,已經造成嚴重危害,并有進一步擴散的趨勢;(4)事件危害嚴重,超出市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5)經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1.5.3較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Ⅲ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產品質量事件:(1)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害,且沒有人員死亡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達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2)對公眾身體健康產生損害,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3)在一個市級行政區域范圍內已經造成嚴重危害,并有進一步擴散的趨勢;(4)事件危害嚴重,超出縣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5)經市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1.5.4一般產品質量安全事件(Ⅳ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產品質量事件:(1)造成30人以下傷害,且未出現人員死亡的;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下;(2)對公眾身體健康產生損害,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3)在一個縣級行政區域范圍內已經造成嚴重危害,并有進一步擴散的趨勢;(4)經縣(市、區)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組織體系
應急組織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等機構組成。
2.1應急指揮機構(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當發生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涉及所轄區域或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下達應急處置指令時,市、縣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按事件級別和指令對應成立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并報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
2.1.1領導組成?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局長任總指揮,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各業務科室和局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2.1.2主要職責?(1)制定產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報湖北省局備案;(2)負責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命令;(3)負責向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送有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重要信息;(4)召開本地區產品質量突發應急事件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襄陽市人民政府對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指示精神;(5)負責統一領導、全面指揮、協調、部署和組織相應級別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應急處置,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制定有效對策,對所需的資源進行總體協調和保障;(6)協調和組織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工作等具體工作。(7)向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襄陽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突發事件,向相關部門通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8)完成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襄陽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任務。
2.1.3成員組成及職責分工? (1)辦公室、后勤中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車輛調度和后勤物資保障工作。(2)計財科:負責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及管理。(3)產品質量監督科:負責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的各項職責;擬定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并牽頭負責組織相關技術鑒定工作。(4)法制科、市局稽查分局:參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實施有關行政執法和行政處罰等工作。(5)標準科、計量科、質量科、特設科:負責涉及歸口各科室職能的數據查詢、技術指導和管理等工作。(6)襄陽市行政許可技術審查中心:負責應急處置教育培訓的管理和實施。(7)質檢所、計量所、湖北省纖維檢驗局襄陽分局、湖北省特檢院襄陽分院等檢測機構: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的調查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的辦事機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后,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
2.2.1主任與副主任主任:由局分管領導擔任。(電話、傳真、手機)副主任: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負責人擔任。(電話、傳真、手機)
2.2.2主要職責(1)具體負責貫徹落實的應急處置的各項部署,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報送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2)承辦應急處置專題會議,督促落實應急指揮部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指示精神;(3)建立并完善本局系統產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體系;(4)根據需要,組織有關機構建立應急處置隊伍,承擔應急處置有關具體工作;(5)協調和組織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工作等具體工作;(6)向襄陽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指揮部報告,向相關部門通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7)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有關任務。
2.2.3聯絡員、聯系人
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襄陽市樊城區春園路41號,郵編:441001;電話:0710-3241654,3222447(傳真)。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3.1現場指揮組由應急辦指派人員任組長,會同事件主要發生或發現地的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導等人員組成,承擔組織、指揮、協調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職責。在現場指揮組的領導下,其他相關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2.3.2調查處置組由事件主要發生或發現地的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有關專家參加組成。負責調查事件發生原因,形成調查報告,提出調查處置意見,控制事件發展;迅速立案查處,追蹤源頭,及時調查取證,查清涉嫌產品的原料來源,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對產品采取封存等措施,對企業責令停產、限制銷售,對已上市產品責令召回和通報有關部門協查,監督召回質量安全問題嚴重的產品;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相關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專家咨詢組、技術報障組以及有關單位、人員應配合調查處置組開展工作。
2.3.3專家咨詢組為現場指揮組和調查處置組提供決策咨詢和專業指導,承擔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對事件發展趨勢進行風險評估,并向指揮部提出消除危害和事件處置措施等決策建議和方案,必要時參加應急處置具體工作。
2.3.4技術保障組負責為現場指揮組和調查處置組提供技術保障,承擔對事件涉及產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的抽樣、封樣及檢驗的工作,分析檢測數據,預測事件后果,提出現場處置方案建議,參與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及有關實施工作。
三、監測評估、預警與報告
3.1監測評估系統?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監測、評估網絡體系,加強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溝通、管理和綜合利用,及時研究分析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對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3.2預警系統
3.2.1加強日常監管?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加強對重點產品、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區域,尤其是高風險產品生產、加工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應急準備和預防?及時對可能導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接到可能導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3.3報告制度?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制度,明確產品質量突發事件報告的主體、范圍、內容、時限、程序和要求,并按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及時報告。
3.3.1報告主體?(1)報告單位或人員: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檢驗機構等產品質量突發事件發生(發現)單位或個人等。(2)報告方式: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或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也可以直接向襄陽市人民政府或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及時將轄區發生的產品質量突發事件及處置意見建議、擬定的處置方案、處置進展情況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和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對報告的分析和處置的權限,確定產品質量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級別,決定向襄陽市人民政府和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并按照襄陽市人民政府和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要求下達組織處置的指令。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3.2報告范圍?(1)已經造成公眾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產品質量安全事件;(2)對公眾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構成潛在威脅,可能引發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情況;(3)消費者、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專家、企業等對某類產品質量安全提出質疑,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情況。
3.3.3報告內容?報告內容視初步掌握的情況而定。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產品名稱、數量、批次、檢測結果、初步掌握的流向、已經產生的危害程度或社會影響、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的緊急措施、控制情況、可能的發展與變化以及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聯系人員和方式等。
3.3.4報告時限?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接到相關單位和人員報告或發現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初步調查確認突發事件成立后,2小時內必須作出初次報告,并根據突發事件級別,逐級上報到相應級別的人民政府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及或可能蔓延到其他地區的,還應向相關地區人民政府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報經國務院批準,及時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
3.3.5報告要求?(1)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事件的簡要經過和處置意見、建議。(2)階段報告。根據突發事件處置的進展變化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3)總結報告。在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產品質量突發事件鑒定結論,對事件的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4建立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先期處置
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第一時間展開調查,第一時間搜集證據,第一時間實施控制,達到迅速控制事態,及時施救,盡早查明原因,提供決策依據,減少事件損失的目的。
五、應急響應
5.1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構?根據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級別,按照應急處置需要,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快速啟動應急處置機構,組織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有關工作。負責應急處置的相應級別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立即成立應急指揮部,并組建現場指揮組、調查處置組、專家咨詢組和技術保障組。在現場指揮組的統一指揮下,調查處置組和技術支持組根據各自工作重點,對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工作。
5.2分析評估?負責應急處置的相應級別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咨詢組對突發事件的危害、影響范圍、發展趨勢進行分析評估。
5.3預案啟動?負責應急處置的相應級別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應在專家咨詢組分析評估基礎上,研究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和應急處置的措施,報經本局黨組審定做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響應相應級別的決定。決定一經簽發,預案立即啟動。
5.4按預案定級響應
5.4.1對應本預案“1.5事件分級”規定的產品質量突發事件級別,作出相應的應急響應,Ⅰ級事件由國家質檢總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織實施;Ⅱ級事件由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織實施;Ⅲ級事件由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應急指揮部,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辦和事件發現或發生的主要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局組成現場指揮組,負責現場指揮;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各自職責做好相應處置工作,并按報告制度向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指揮部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由市局統一上報、由襄陽市政府對外通報和發布信息。Ⅳ級事件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應急指揮部,縣級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辦和事件發生或發現地的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成立現場指揮組,按規定開展應急處置,組織人員對事件發生原因進行調查,追蹤源頭,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并及時將工作情況向襄陽市政府和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辦報告,由各縣(市)、區政府對外通報和發布信息。
5.4.2按照定級響應的原則,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突發事件,負責相應級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報請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所在地人民政府,由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或同級人民政府統一指揮或指導開展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相關地區或相關部門共同處理。
六、事件級別調整和緊急處置
6.1事件級別升降?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辦在收到階段報告后,如發現產品質量突發事件的發展進一步加重,突發事件的情況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應當上報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及時提升事件和響應級別;反之,則降低事件和響應級別。
6.2緊急處置?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指揮組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七、應急檢查
為防止事件蔓延或重復發生,對由一個或數個企業發生,但安全隱患可能存在于整個行業的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可適時組織對相關行業(產品)的專項檢查。
八、后期處置
8.1應急終止產品質量突發事件隱患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相應級別的應急辦公室提出終止應急狀態的建議報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辦。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急辦組織專家組進行分析論證,對整個事件處置工作全面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消除后,向本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批準,該產品質量突發事件的應急狀態結束。
8.2總結報告產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相應級別的應急辦公室應及時匯總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出具書面總結報經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指揮部審核同意后,報本局黨組。
九、應急保障
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分別做好應對產品質量突發事件的人力、財力、交通及通信工具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9.1能力保障?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按本預案要求建立應急隊伍,加強應急隊伍的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各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是處置產品質量突發事件的骨干力量,要隨時準備參與可能發生的產品質量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9.2經費保障?用于產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日常運作等所需經費,要通過各單位的預算,并予以落實。
9.3交通保障?各級局的有關單位及部門要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保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開展。
9.4通訊保障?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單位及部門要建立暢通的應急通訊網絡,確保在發生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與各應急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應急專家咨詢機構、技術支持機構和相關機構組成人員及時取得聯系。
十、監督管理
10.1組織培訓?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有計劃地加強對應急處置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產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10.2應急演練?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不定期組織綜合性或專項應急處置演練。
10.3責任獎懲?產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產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產品質量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4預案管理?本預案由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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